“你好,曹先生,我们注意到你的银行账户向外转出68万多元,你可能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了。”近日,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反诈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反诈中心和黄花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被害人曹先生工作的理发店见面预警,核实信息。

“你前两天是不是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款了?”面对民警齐松的提问,曹先生矢口否认。“这笔交易是在你名下的银行卡发生的,这是事实,你是不是隐瞒什么了?”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曹先生开始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

鉴于转账金额巨大,当事人现场反应异常,爱民分局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对曹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研判梳理,发现曹某的银行卡内近期资金流水明显异常,短时间内转入110万元,转入后又立刻转出至其他对公账户,疑似涉嫌洗钱犯罪。

为查明真相,爱民分局反诈中心负责人历成与转款人员王先生取得了联系。王先生自称有人通过电话向他推荐做“黄金期货”生意,自己便动了心,于是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向曹某账户转账44万元,但王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被骗。历成一边反复劝说,一边及时将此情况通报给王先生所在的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在牡丹江市和铜陵市两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王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44万元。

而此案另一名转款人员郝女士自述是帮朋友李先生转账,对于钱款用途并不知情。民警辗转与李先生通了电话,李先生表示转账的钱款是做生意的货款,否认被骗。民警在对李先生反复劝说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在两地警方的轮流劝说下,李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370万元。

最终,经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曹某如实供述了将本人名下一张银行卡和一部手机邮寄到深圳市,造成银行卡内流转110余万涉诈资金的违法犯罪事实。

“你在明知个人银行卡不允许出借、出租、出售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把银行卡邮寄到广东深圳这家公司?”面对民警的质问,曹某称自己是为了办理无抵押贷款,所以按照对方要求把自己的银行卡邮寄过去。

近日,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犯罪活动罪,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案中涉及的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也已被属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马炳磊)

编辑:陈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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