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3月31日消息(记者迟嵩 哈尔滨台杨桐波)30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第13号公告,明确实行全国“健康码”互认有关事项,务工人员不再受“码”限制。
  公告规定,凡是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或居住省(区、市)“健康码”绿码的来黑龙江省人员,抵达后主动向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体温检测正常者可正常出行和复工,不需要隔离医学观察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未开通“健康码”省份且未注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来黑龙江省人员,可持健康证明注册“龙江健康码”,按绿码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所有外省抵返黑龙江省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向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检查。
  鉴于黑龙江省实行“龙江健康码”扫码通行,建议所有外省抵返黑龙江省人员注册“龙江健康码”,便于在黑龙江省域内便捷出行。对于有特殊防疫管控要求的区域及场所,按照具体管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