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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22名公职人员因充当“货车保护伞”被查

2018-06-26 08: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哈尔滨6月26日消息(记者迟嵩)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了解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疯狂大货车”问题,哈尔滨市深挖彻查,依法严惩,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涉嫌犯罪社会人员70人、“保护伞”122人。

  一、对11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涉嫌受贿、介绍贿赂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交警道里大队长明常清、呼兰大队长于广军,涉嫌受贿犯罪;市交警巡逻大队副大队长李名实,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市交警巡逻大队违章科科长罗广学、主任科员李培军、吴海林,太平大队违章科民警孙渤,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交警道里大队违章科民警张兴,南岗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寇云雷,顾乡大队民警宋勇,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犯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给予行政处分。

  二、对公安交警系统89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市交警道外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王道安,太平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李仁明,哈西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韩明,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委高文峰,违反规定,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免职。

  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大队长张吉东,平房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潘广平,违反规定,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余83名违纪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三、对其他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原副局长马腾祥,干预执法,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

  市巡特警支队巡逻一大队政委曲继滨、三大队原大队长彭建民,违反规定,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5名违纪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14名公职人员,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编辑: 乔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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