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松花江城区段治理工作方案,这次整治范围为四方台大桥至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区段松花江及岸线。整治活动为期2个月时间,内容包括科学规划提升码头、严格规范各类船舶、美化提升岸线环境。其中,制定沿江趸船停泊区规划,确定功能区,实现码头分类管理、分区停放、规范有序。制定松花江岸线码头总体规划。清理规范公务码头和自用码头。公务码头和自用码头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并进行整合、规划和提升。整合提升经营性码头。重点对经营性客运码头和客运航线布局进行调整和精简整合。对合法经营类的趸船码头,要结合经营范围和市场特点,合理确定经营地点,探索集中经营、统一管理模式。
清理迁移沿江违规停泊的趸船、自用船、渔船、采砂船等船舶,规范停泊秩序,确保沿江船舶停泊秩序良好。依法查处取缔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确保江上船舶停泊秩序良好,保障航行安全。
定期组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对江畔公园、风景区景观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和沿江码头、船舶、水上浮动设施等进行整修、油饰、粉刷、清洗,改进品质、提升格调。对灯饰亮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对沿江私设电缆、乱设电杆进行清理,确保沿江岸线景观容貌整洁、美观,实现江岸景观环境整体升级。
对在堤坡上违规设置扶梯、廊桥,摆放废弃船舶或者其他丢弃设施、非法占用沿江滩涂私建滥建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清除违法设施。
整顿沿江经营秩序,查处未经审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或者陆域进行经营活动;查处在江畔及旅游景区非法喊客、揽客、兜售船票等扰乱公共秩序活动;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查处露天烧烤、私搭乱建和乱摆乱放以及其他影响江上环保、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