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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86个行政村将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017-12-05 13:4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哈尔滨12月5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张建友)为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12月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黑龙江省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实施方案》,方案说明,2018年黑龙江省将对国贫县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包括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双鸭山市饶河县、鹤岗市绥滨县、抚远市四市县的286个行政村加大文化投资力度,在每个行政村创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方案》规定,按照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在用好中央资金17万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县级负责落实建成后的运行维护资金。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将按照七个一标准进行建设,即建一个10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一个1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建成后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具备文艺演出、图书阅览、培训讲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多项综合服务功能。
  《方案》指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为基础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规划建设方案,充分合理利用资金,建成高标准、有特色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确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服务教育群众、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县级要承担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管理。村支委和村民委员会承担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的主体责任,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方案》要求,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村两委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要了解村民使用需求、征求意见,明确开放时间,安排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自觉做好服务。村文化活动室要确保冬季供暖,做到全年开放。同时通过县、乡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好、用好。
编辑: 乔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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